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
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
- 索引号:11532301734304660U-/2018-0524002
- 公开范围:公开
- 发布机构:楚雄高新区
- 标题: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
- 著录日期:
- 文号:财税〔2018〕50号
- 主题词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
为减轻企业负担,鼓励投资创业,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自2018年5月1日起,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,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。
请遵照执行。